原标题:校长儿子11岁领工资,吃空饷也搞冒名顶替?
虽是夏天,山东却进入了“多事之秋”。
“苟晶高考顶替事件”刚有了官宣,退伍军人张健转业遭顶替的新闻又窜到了头条。
不过,比苟晶事件更让人发指的是,这次的顶替者当时只有11岁。
这一切都要从1997年说起。
那一年,张建退伍回到山东,苦等两年后,终于在1999年拿到了分配指标。
但不知道为什么,身为接收单位的 牡丹区林业局却一直不让他去上班。
张健心想,一直干耗这也不是办法,万般无奈下他只能选择外出打工。
但最让人费解的是: 张健虽然没上班,工资和保险却一直是正常发放的。
经过多方打听,诡异的事实来了。
原来有个和张健自己同名、同姓、同身份证号叫张建的人在菏泽市牡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班。
因此,张健怀疑,之所以自己多年没能去上班,是因为安置名额被顶替了。
而且99年时,冒名“张健”只有11岁。
而当记者找到冒名“张健”,问他到底叫什么的时候,得到的答案竟然是:“我自己不知道”。
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的他,竟然已经在牡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21年的工龄?!!
据张健说,冒名顶替他的人真实姓名叫邱之豪,父亲是一名小学校长。
前有邱老师祸害苟晶,后有邱校长安排张健。
呵呵。
邱之豪,邱校长的儿子真让他自豪。试问谁家的孩子11岁就在机关上班吃饷?能不自豪吗?
回到正题。
咱们先单纯说顶替:如果说,邱小慧与苟晶尚且有容貌相似,年龄相同投机感,那么顶替张健的11岁男孩邱之豪,更令人惊奇。
因为就顶替程序来说,并不比冒名上大学简单。
打点各部门关键干部,办理假户口、假档案、假入职……
作为吃瓜群众的我真的想知道:“这个“校长”是什么来头?
能够调动安监局局长、人社、公安户籍相关部门的人员,给自己的儿子入公职,而且是个11岁的孩子?!
然而事情在曝出没多久,牡丹区政府就发出了关于此事的处理通报。
经比对,两套档案所填内容,除姓名相同外,学习、参加工作等信息完全不同,不存在顶替情况。
但是巧了。被举报人邱之豪档案却存造假问题。
自然,5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理。
冒名者邱之豪给予除名;
其父邱兆海撤销党内职务和撤职处分;
帮其办理假户口、假档案、假入职的派出所户籍警、人社局工作人员、安监局局长等人,全部给予“党内严重警告”……
见多识广的我们完全没有意外这次主导者撤职,当事人除名,相关人员党内警告处分事件。
毕竟破坏军婚都得判刑,更别说破坏军人的安身立命之本。
怎能“警告”了之?
那么姑且去掉“军”字,难道冒名顶替党政事业机关公职人员,不触犯法律?
我们来看处罚,最重(被开除)者居然是邱之豪本人,彼时他“犯下”顶替之过时,才是个11岁的娃娃。
主犯是谁?
邱校长啊!
当地官方不仅回避了冒名顶替的说法,对邱之豪之父也不过是个“双撤”,连“双开”都舍不得,还要继续留下来吃国家饭、拿退休待遇……受害人被顶掉了最好的青春,顶替者被惩罚了什么?
一直以来,因假造证件公章而坐牢的平民不计其数,然而,涉及到干部群体,画风就变了。
一个校长能够想到和做到的,其他官员想必同样能做到。
所以对于干部来说,顶替成本不是一般的低啊!
请问这罚酒三杯的结果,受害者满意吗?
老百姓,满意吗?
伪造证件等犯罪行为居然都是“警告”了之?
一名校长,就能只手遮天,利用职权和关系,让儿子从小学开始就吃空饷,提前锁定国家编制!
且不说,安排的单位还是流油的肥差。
如何服众?
曾经我们呼吁增加“冒籍罪”以遏制乱象。
但现在看来根源根本不在这里。
因为处罚对特定群体形同虚设,仅仅是窃钩者的枷锁。
如果张健真的没有被顶替,那么从2014年他发觉蹊跷开始,到现在已然6年。
今天才得到处理,还是借了高考顶替的风口。
那么本身属于他的工作哪里去了?
等工作6年、等公正6年,人生有几个6年又6年?
人生轨迹被如此鼠辈处处下套,希望何在?
我们深知,一个造假成风的社会是没有任何希望的。
作者:豹纹鹿
编辑:Tomato 审核:Linn
图片来源网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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